特任副研究员

发布时间:2024-12-02浏览次数:1937



招聘条件

1.品学兼优,热爱教育科研事业,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优秀博士后;国外著名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科研业绩突出。


提供待遇

1.协议薪酬。

2.适宜的办公和实验用房,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3.学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提供相应标准的人才公寓住房,住房租金按有关规定收取。对不要求安排人才公寓住房者发放租房补贴。

5.子女在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小、附中入托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