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科学技术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2020级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转段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与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为做好核科学技术学院2020级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转段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强基计划转段衔接专业及代码(转段学生申请转段时,只能在下列转段衔接学科范围内选择转段学科。以下学科包括下属各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和自设学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70100

数学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70200

物理学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70300

化学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0800

地球物理学

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

071200

科学技术史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71400

统计学

085800

能源动力

080300

光学工程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二、强基计划转段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封东来、李良彬、庄革、冷用斌、周婷

资格审查专家组组长:庄革

成员:周婷、冷用斌、邹崇文、郑坚、林铭章、唐靖宇、蔡辉山、陈红丽

工作小组组长:周婷

成员:贺明杨、石军岩、龙冉


三、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

1、考核办法:

1)退出机制

强基计划学生基于个人原因可在转段遴选前,自愿提出退出强基计划。退出强基计划者,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2)转段学业考核及相关要求

1)2020 级强基计划未退出者,同时满足以下三条将自动获得转段资格:

思想品德、综合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言行受纪律处分情况(处分期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学习成绩:截止到2023年9月初,2023年春、夏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补考成绩发布后,培养计划内课程无不及格;全校性通修课,专业基础课修读完毕;所学课程(包括政治、英语、体育以及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2.5;

体测成绩:体质测试综合成绩不低于50分,学生转段时的体质测试综合成绩,按转段前一学年体测成绩的 50% 与其他学年体测成绩平均分的50% 之和进行评定;

2)转段要求:

获得转段资格的强基生,只能选择本校内衔接专业转段;

如第6学期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总6个学期的GPA<2.5,则取消转段资格;

辅修/双学位课程成绩不在转段工作考虑范围内;

每位强基生仅可参与一次强基转段;

2、转段程序:

1) 2023年6月30日前,强基计划学生在我校“研招在线”(https://yz.ustc.edu.cn)指定的强基生招生系统完成转段申请报名;

2)2023年8月31日前,强基计划学生联系转段衔接专业所在学院,按要求参加考核,获得研究生拟录取学院及导师的同意与确认;

3)2023年9月初,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补考成绩发布后,学院对强基计划学生转段资格进行复审,并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2023年9月20日前,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完成2020级强基计划学生转段预录取工作,并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5)2023年9月31日前,获得预录取资格的强基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按要求完成推免报名和录取相关流程。

 

3、强基计划学生如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再具有转段和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1)未在在我校“研招在线”(https://yz.ustc.edu.cn)指定的强基生招生系统完成转段申请报名;

2)2023年9月初,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补考成绩发布后,学院对强基计划学生转段资格进行复审时,未能满足转段基本条件;

3)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完成转段预录取工作时,没有研究生拟录取单位及导师接收;

4)学生自愿放弃转段资格。2020级强基计划学生如自愿放弃转段资格(含拟申请出国深造、考研或直接就业等情况),需在2023年6月23日前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不再进入转段程序。


四、其他相关问题

1.经过审核确定获得转段拟录取资格的同学,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获得强基转段生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经查实后报强基转段工作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转段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本科毕业前出现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言行受校纪校规处分(处分期内)的。

3.本细则只针核科学技术学院2020级强基生。

4.本细则未列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核科学技术学院强基学生转段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专家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