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
(2)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3)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4)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者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支持方式
(1)聘任岗位:在编特任教授岗位(正高、博导)。
(2)科研经费:可高达900万元。基金委资助经费100-300万元,学校1:2匹配经费(按需支持);中科院终期评估优秀追加200万元。
(3)生活补助:200万元(含国家、安徽省支持经费)。
(4)薪酬待遇:年薪不少于60万元(含五险一金)。
(5)团队建设:可自主聘用聘期制副高及以下岗位的团队成员。
(6)住房待遇:根据学校规定,享受周转房、福利房待遇。
(7)其他支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8)参加会评未通过者,可聘为中科院人才计划B类特任研究员。